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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夜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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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前往希望堡垒
    经过我的说服,夜翼终于赶在蝙蝠侠布鲁茜·韦恩回到韦恩庄园蝙蝠洞之前,同意和我走。



    至于怎么走?



    我让超人克拉拉·肯特又把那辆宝石蓝的加长豪华轿车给扛过来了。



    “吱”豪车被超人克拉拉·肯特小心翼翼放在韦恩庄园大门前的地面上。



    夜翼在此时又惊掉了下巴,“这不是那辆、那辆、”随即,夜翼就想起了我让她无证开车,导致她还没到大都会,就被大都会的警察们查酒驾给顺便扣留了。



    还是布鲁茜·韦恩去赎的人。



    “你们怎么把它弄出来的?”夜翼质问我。



    它,自然指的是这辆已经被大都会警察局扣押的豪华轿车,布鲁茜·韦恩和我都没有想过把它赎回来,即使我们都很有钱。



    我双手叉腰,十分自信,“弄?我们不这么叫,这只是为了配合拯救世界的秘密任务执行,而暂借,”



    “用完之后,由我们的超人女士,会把它还回去的。”、



    超人克拉拉·肯特在旁边应景地点头,非常赞同我的发言。



    “邦!”夜翼一个粉拳砸上了我的头,我的脖子一缩,抱着头向夜翼大声抗议,“嘿!你这怪力女!脾气真差!”



    夜翼十分不屑,翻个白眼,先一步上了车,“夜枭,你个巧言滑舌的骗子,”



    “这是你欠我的。”



    我摸摸被夜翼粉拳砸到的脑壳,也上车,“说得太难听了,那叫善意的谎言,为了阻止你这样的小孩子,不要过多掺手大人的事情。”



    “嘭”车门关上,超人克拉拉·肯特开始扛着我们去位于北极的氪星人基地——希望堡垒。



    或许是因为回到自己地球的愿望即将成真,夜翼这个话痨,格外地陷入沉思和感慨,没有和我不停“叭叭叭”聊天,而是望着车窗外飞速变换的景色。



    超人克拉拉·肯特在下方举着宝石蓝的豪华轿车,在大气层的平流层中穿梭,这里处于对流层的上方。



    平流层没有来自上下的对流,只有水平方向的风,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阻碍和摩擦,即使是超人克拉拉·肯特的氪星生物力场,现在也暂时不足以包裹整个车辆,而只是包裹了车头,阻挡了来自前方大部分的阻力。



    云雾像泛着白沫的海洋般,在我们之下翻腾,卷起波浪。



    “···夜翼,我可以这样称呼吗,这听起来不像是个人名。”超人克拉拉·肯特在车底说话了,声音通过震动传到轿车内部,显得像是这个车子本身在说话。



    “当然,这只是代号,”夜翼的心情听上去格外地变好了。



    “实际上,我叫安贝尔·格雷森。”夜翼,安贝尔·格雷森,手指抚摸车窗,隔着坚固的玻璃去描绘那些云雾泛起的波涛。



    “哇!那你爸妈也看过《圣诞王子》?”超人克拉拉·肯特高兴起来,语气欣快。



    安贝尔,是《圣诞王子》中的一个角色,和理查德互为情侣名。



    看来夜翼她父母没少看黏糊糊的肥皂泡沫剧。



    作为这个世界的罗宾迪克·格雷森、实际法律名称为理查德·格雷森的异世界同位体,夜翼并不会完全与罗宾相同。



    蝙蝠侠布鲁茜·韦恩的世界,迪克·格雷森作为马戏团演出事故遗留的孤儿,被同为双亲因匪徒袭击死去、成为孤儿的布鲁茜·韦恩感到同病相怜而收养。



    大孤儿收养小孤儿,抱团取暖。



    但由于迪克·格雷森出色的马戏团杂技天赋,使他作为蝙蝠侠的助手和士兵也同样优秀到立于同龄人的顶端,这才使得迪克·格雷森逐步获取了蝙蝠侠的信赖,成为蝙蝠侠布鲁茜·韦恩身边的罗宾。



    罗宾,是一种类似麻雀的小型鸟类,但是颜色要更为鲜艳的多,通常根据品种的不同,综合有黄、红、蓝等十分引人注目地的缤纷色彩。



    吸引人眼球。



    而代号是罗宾的迪克·格雷森,作为出身马戏团的体操杂技演员,他更喜欢张扬,喜欢观众们的目光被牢牢吸引在他身上,甚至有时候会说些喋喋不休的废话来强制嘲讽对方攻击自己。



    这种性格和行为方式,可以为以潜伏和隐匿行动为主的蝙蝠侠创造行动机会。



    即使哥谭黑道们都知道,罗宾迪克·格雷森从不单独行动,身边必定有神出鬼没的蝙蝠侠保护他,两人共同执行夜晚除暴安良、打击犯罪活动的任务。



    那也没辙,无论黑道们怎么警惕潜在的蝙蝠侠,蝙蝠侠总是会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击溃他们的团队。



    这是阳谋。



    看到穿着花花绿绿、五彩缤纷、嘴里还喋喋不休废话的罗宾,等同于蝙蝠侠要来踢他们的屁股了,大部分普通人是无法在招架罗宾的攻击同时,去提防可能在任何地方出现的蝙蝠侠的攻击的。



    而我的世界,夜枭托马斯·韦恩的世界,迪克·格雷森的异世界同位体,安贝尔·格雷森,同样是被阴谋操纵下,致使她的父母在马戏团遇到演出事故,双双身亡,只剩下安贝尔·格雷森活下来。



    不同的是,我的世界,出现并拯救她的,并不是蝙蝠侠,因为我的兄弟早死在犯罪巷了。



    出现的是我,作为猫头鹰法庭领导者、犯罪辛迪加成员之一的我。



    我的手段,比起有着不杀原则的蝙蝠侠,更为残忍直接。



    我是我们世界,哥谭明面上的领主,负责维持黑暗混乱世界下哥谭的秩序。



    如果将我们世界其他地方的阵营划分为混乱邪恶,那我的地盘——哥谭,就是守序邪恶。



    对此,我非常满意且自豪,在这样操蛋的世界里,我已经尽力了。



    我又不是圣母,没有痴心妄想到想把世界变成充满爱与温暖的大花园。



    而被我收养的安贝尔·格雷森,也被我划拨于猫头鹰法庭的势力,作为利爪的后备役。



    实际上,虽然猫头鹰法庭的杀手们,都被称之为利爪战士,但里面还是有些区别的。



    猫头鹰法庭拥有琥珀金,配合一系列探索出的改造流程,可以将正处于壮年、身体状态最好最强大的战士,转变为不老不死“行走的尸体”,代价是意志力较弱的某些个体,会失去神志。



    而且这种不老不死,也并不是真的不老不死,即使琥珀金可以修复躯体的创伤,使已经转变过的利爪战士从死亡复生、修复断肢,但是,琥珀金本身的量,是有限的,需要合理规划到更有投资潜力的个体身上。



    那么,那些已经表现出没有投资潜力的个体,在已转变后琥珀金损耗没有补充,已经失去生机的尸体就会逐渐腐烂破败。



    而安贝尔·格雷森,则是正处于改造前的阶段,只是作为优秀的利爪战士种子而存在,猫头鹰法庭相当多的人看好这样的优秀个体,愿意投资。



    格雷森家族,具有卓越的体操天赋,自哥谭建立起来就是猫头鹰法庭最青睐喜欢选择的战士家族,只不过他们自己不知道,起码是在被猫头鹰法庭捕获成为利爪前。



    我所在的韦恩家族,因为行事摇摆,隐隐有叛出猫头鹰法庭的倾向,被某些猫头鹰法庭的成员处理,致使我曾经也落到这种成为利爪后备役的境地。



    只不过,我很聪明,轻松就摆脱,并反而成为了猫头鹰法庭在哥谭的首领。



    对于现在的夜翼,过去的安贝尔·格雷森,虽然我亲睐于她,她是我的徒弟、宠物,或者对于我而言是别的存在,但也并不意味着,在弱肉强食、残酷异常的世界里,她就可以什么都不干,安然无恙享受生活。



    夜枭的考验,必定是残酷伴随血腥的,我设下阴谋,锻炼她的意志与战斗力,这样,即使我某一天在猫头鹰法庭失势,她也可以凭借强大的战斗力存活,甚至凭借顽强的意志力,去抵御琥珀金手术改造带来对神智的考验而不落败。



    这有驳于正常家庭亲人间的关怀和温情脉脉,但是没办法,谁叫我们都在一个操蛋而混乱不堪的残酷世界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