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邓南,是个凡人。努力多年,就干成了三件事。一是和疯子老爸做对,把他熬死了。二是和追了六年的女生谈恋爱,最后分手了。三是立志当个作家,结果写出来的东西被人骂还没厕纸有用。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努力的正经了,却还是落成了别人嘴里的荒唐。所以,我要彻彻底底的荒唐一次,让这个世界看看,真正的荒唐,是个什么样。
大四,休学一年,原因写的是重度抑郁。学校在内陆,离天山不远,只有三千公里就算一天十公里,也足够我赶到目的地。我不打算告诉任何人,避免受到打扰。
不过在此之前,我要找前女友拿回一点东西。
她叫陈露,是我的初中同学。成绩很好,皮肤很白,身高很高。为了和她在一起,原本是学渣兼不良少年的我,收起了往日的锐气。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认真完成,周末补课班拉满,最后上了同一所高中。
借着初中同学的身份,在高中,成功与她成为了朋友。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表面上乖乖女的她,竟然早恋,还是个情场老手。三年时间,她换了五个男朋友。第一个是个班长。我有样学样,也当了班干部,平日培养党羽,伺机而动。有次老师抓到他犯错误,我借题发挥,成功上位。但陈露和他的感情没有受这事影响,反而歪打正着,他俩能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我心灰意冷,不久辞取了,结果陈露在我辞职后分手了,马上又谈了第二个。这回是个打篮球特历害的,校队主力。虽然我平日也爱打篮球,但没专门训练过,也就三角猫功夫。
重新成为普通学生,时间一下子宽松了不少。我开始研究她男朋友的打法。
是古典前锋,再深入学习下去,发现他的身高并不是他打法的最优解。我比他高半个头,只要我肯练,肯定能比过他。于是,我转战球坛,下课练、放学练、放假练。
这样拼命,进步是很快的,加之我的身高,在学校里拔尖,不久就吸引到了教练,把我招进校队。照理说,刚进步队的新人,都是低头过日子。我不一样,专找她男朋友麻烦。没几次,他就火冒三丈的要和我单挑。
我的打法和他一模一样,身高却比他高,身体素质还略好于他一点。一上来就送上火锅,接着对他狂喷垃圾话。再在他面前用他最擅长的方式把球打进,他怒火攻心,在与我的对抗中受了伤。于是我便接替了他校队主力的位置。可是,无论他往后的比赛上不上场,陈露都会来给他送水。就算是垃圾时间里的进球,她也会像投进绝杀球那样为他欢呼。
久而久之,我麻木地在场上梦游,被开始教练移出了首发,最终也伤了。
养伤期间,我得知她分手了,同样的是,她马上又谈了一个新男友。
我开始怀疑,她是个海王,可巨大的惯性让我很快忘记了这件事,继续研究起了她的新男友。
这回是个文艺青年,特爱显摆。和他聊天,时不时就出现路遥、余华。音乐列表里清一色的陶喆,朋友圈背景挂着王家卫的《重庆森林》。
就这质量,顶多算个粗制泛造的伪文青。
多亏了小时候不爱学习,就总是干些杂事,造就了我广阔的知识面。
通过以前的积累,和一些速成的知识,我成功打造起了一个站在鄙视链高层的文青人设。文学方面,我谈王朔、冰心、王小波。音乐我听方大同。电影《太阳照常升起》成了我朋友圈的封面。
我想的没错,这种伪文青,总喜欢特立独行,我成功征服了他,收获了一位狂热粉丝,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每当我看见他和陈露坐在一起,分享那些他自己也不太懂的知识,她积极配合的反应时,心中总是泛起几分酸罐。
好在,艺术带来的体验总是会让人淡忘心里的忧伤。我不再大摇大罢的显摆自己特小众、“高级”的知识,专注于享受艺术的世界。也就是那时,一颗创作的种子被埋藏进了我的内心我立志当个作家,写出一本惊世骇俗的书,然后在出板的扉页,对陈露表白。
不出我所料,又是在我准备放弃的这段时间,她又分手了。接着谈的新男友,是个尖子生,年级前十。
同样的,我拼命学习,拿了一次状元后,并没有改变什么。当我再次消沉时,她分手了。
那时已是高三,她最后找了个普通男生,学校饭堂里一抓一大把的那种,毫无特点、平庸致极。我终于麻木了,她宁愿和这种普男在一起,也不愿多看我一眼。
我永远只是一个集齐了她前男友们“优点“的朋友,致多是她眼里一个永远支持她的“坚强后盾。”
六年了,我累了。
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我将这份心意埋进了心底。
可是万万没想到,大一开学,她竟和我同班。那时,我已经几个月没与她有过联系和关注过她了。
这一切,只有两个可能。
一是缘分。
二是她寻着我的轨迹,追来了这里。
毫无疑问,我相信了第一种。
还记得,那是开学第一天的中午,下完早课,我正打算去饭堂吃饭。刚出课室门没两步,一只手从背后搭在了我的肩上。
软软的、香香的、和刚剥开的水煮蛋一样白的,做了美甲的手。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转了身。
我的目光落入了她的眼睛里。
“矢忆了?才几个月就认不出我了?”我从她错愕的眼神中读出。
倒是她先开口说了话,声音一如既往的甜。
“好巧哦,我们又在一个学校耶。”
“是的。”
“那中午一起吃个饭?就饭堂吧,我听说挺好吃的。”
“走吧。”
毫无征兆的,她牵起了我的手。我们俩漫步在校园里,没有别扭,也没有害羞。给人的感觉,就像相恋了几年的情侣,而不是刚刚重逢的老同学。
那天晚上,我吻了她。追了六年的女生,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
大一到大三,我每周都给她写一封情书。我告诉她,如果有一天,如果我们分手了,请把这些情书都烧掉。
今天,我找她拿的东西,就是这些情书。如果她已经烧了,说明,她的心里根本没有我。如果她没烧,就让我带走吧,从她的世界里彻底离开。
窗外正下着蒙蒙细雨,好像斩不断的思念。我坐在酒吧的角落里,倾耳呤听着地下乐队的演凑。看了眼手机,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
睡不着觉的我,已经在这里喝了两天的酒。刚混熟的酒保敲了敲透亮的玻璃杯,悄声对我说。
“哥们你看,又来了个美女,真不知道是那个老板叫的。”
“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纯,私底下不知道多浪呢。”
我叫他又给我开了一瓶酒,看着他鞍前马后的滑稽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瞒你说,这女的是我叫来的。”
“哥们,骗兄弟可以,别骗自己了吧。”
“你都喝两天闷酒了,分手了吧。”
“你对了一半,那女的是我叫来的,还是我前女友。”
他刚摆出一脸疑惑的表情,还没开口说话,就被我出言制止。
“看好我的酒,我带她过来。”
我站起身,施着沉重的身躯向门口走去,灵魂则飞到了半空中。
我看着我像三年前的她一样,把手搭从背后搭在她肩上。
她今天的是蓝牛配白T,头发散落在肩上
背对着酒吧的她正低头玩着手机,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了一跳,发出了一声尖叫。
“啊!”
一时间,我感到酒吧里有无数双凶恶的眼睛向我投来不友善目光,只待美女一声令下,就像对付流氓一样将我扔进垃圾桶,上演英雄救美的戏码。
好在有陈露向我投来的笑容,才成功化解了这次危机。
我带她回到了位置上,刚刚的酒保一边打理着柜台,一边等候好戏开场。
我给她倒上了杯酒。
“东西带了吗?”
她一口将喝酒完,又自蒸自酌了一杯。
“我带来了,所以你今天是要和我复合吗?”
“拿出来给我。”
她呆呆地望了我几秒,又喝了两杯。
“你是要和我复合吗?”
我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在等待她拿出积压三年的情书。
她又喝了两杯,脸颊上已经泛起了红最,眼神中也开始带有几分迷离。
“这酒度数很高,你再喝就要醉了。”
她没理我,又倒上了一杯酒。
我拿开她的手,替她喝了。
“别闹了,把东西给我。”
她突然站起身,走到我脸上,死死的盯着的我。
“你要不要和我复合。”
……
“那些情书,我烧了,你一辈子也别想从我这要回来。”
“好。”
“为什么?”
……
“因为你把我的爱亲手烧掉了。”
“那要是我没烧,我们重新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
……
“你给我写的,一百五十二封情书,我都放在家里了。”
“你要拿,就陪我去拿。”
“我没钱,你出车费。”
“我也没钱,我们走路去。”
陈露的父母为她在市郊买了套房,恋爱期间,我和她同居,分手后,两人都搬回了学校了住。
走了一夜,淋着蒙蒙细雨,陈露的妆花了,天色太暗,分不清她脸上的到底是泪还是雨
她走得很漫,我猜,她是在想办法。可惜,我去意已绝。
雨停了,地平线上的天空的己朦朦发亮,过不了多久就要日出。
我们也终于到家了。
门开了,地板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灰,看上去很久没人来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