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
本声明是为了明确和保护作者(以下简称‘作者’)拥有的版权而制定的。在本声明中,术语‘作品’指的是作者创作的各种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形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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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作品和尚未发布的所有作品的版权所有权归作者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未经作者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修改、传播、展示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商业利用。
作者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追究的权利。任何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的使用、复制或传播作品的行为,均可能构成对作者版权的侵犯,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应予以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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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允许非商业使用,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免费使用作者的作品,但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并保证不对作品进行修改、曲解、篡改或进行商业用途。
a用于个人非商业用途,如学习、研究、评论等
b用于非盈利性机构或组织内部使用,但需保证不进行商业目的传播或利用
商业性使用授权,任何对作者作品进行商业化使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发行、销售、广告等,必须获得作者的书面授权,并按照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进行使用。
a商业性使用需与作者签署正式的书面授权合同
b未经授权的商业性使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本人并未在以外任何网站发布自己的作品。商业化使用本作品请与作者取得联系。截至目前,作者尚未同任何个人或组织签订版权出售、转让、代为管理等协议。
作者目前在发布的该作品仅出于交流学习之目的,但并不排除今后用作商业目的,或是以商业目的签署相关授权文件的可能。
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过作者本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所有从不明渠道流出的PDF文件,仅供学习交流,严禁用于商业用途,请于24小时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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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作者本人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坚信著作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依法保护。
本人坚决反对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由于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归属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影响,或是在文中引用部分著作品。作者无法对所有内容进行充分监测,但会尽量避免相关侵权事件发生。
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发现本人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权利人应事先向本人发出权利通知,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如果阁下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且您认为本人上传内容侵犯了您对该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阁下务必书面通知本人,阁下应对书面通知陈述之真实性负责。为方便本人及时处理阁下之意见,阁下的通知书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阁下的名称(姓名)及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含Email地址)及地址;
2、要求删除的文段和章节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以下材料可能构成初步证明:对于涉嫌侵权作品阁下拥有著作权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证明。(如阁下所拥有的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创作原手稿等)
4、阁下的亲笔签名。
请阁下将该等通知及材料投寄以下地址,并应对所提供的通知及材料真实性负责。
洛莎·贝塞森海特收
邮编:730000
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我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们会请阁下补充提供相应信息,且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任何著作品如果不想被作者引用,应该及时向作者反映,否则,作者将视其为可引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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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第一条
作者保留对作品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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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作者不对作品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实用性、及时性和适用性做出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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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书中人物观点和政治立场并不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和政治立场,仅出于写作需要。
除非另行说明,否则本文中所有的国家,机关,公司、组织、产品、域名、电子邮件地址、徽标、人物、地点和事件纯属虚构,与任何所有的国家,机关,公司、组织、产品、域名、电子邮件地址、徽标、人物、地点和事件毫无关联,请勿妄加推测。本文中所有法律,规则,观点,习俗,行为均按照情节需要而自行设定,无意针对,影射任何现实国家,政体,组织,种族,个人。
相关数据,理论则考证于网络资料,力求翔实,可信。以上并不表示本文作者赞同文章之中的法律,规则,观点,提倡或者鼓励文章之中的习俗,行为以及证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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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作者对于因作品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直接与间接的法律责任。
模仿小说中内容导致出现损失或伤亡的,作者已经起到了提醒的义务、因此不负担任何责任,亦不支付任何人道主义赔偿。
本小说是一部以虚构未来历史为题材的科幻小说,剧情内容全部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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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诠释
本声明的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任何与本声明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未声明的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书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作者“洛莎·贝塞森海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