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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发小是女孩!还成了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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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一日速成老夫妻
    “我要这个。怎么样,我的审美不错吧。”



    似乎很自信迟洮也会喜欢,游恋伊指着一款个性型号,有些小得意地朝迟洮招手,让他更靠近些。



    没想到迟洮却不夸她或是表示喜欢该款式,只是说:



    “见你化妆这么厉害,我还以为你已经更喜欢女孩家的东西了。”



    没得到满意答复,游恋伊佯作不高兴继续问:



    “你应该告诉我喜不喜欢,喜不喜欢!”



    已经控制不住得意忘形,游恋伊又变回了童年和迟洮在一块时的心态,没有那么知书达礼。



    “不急不急,让我想想我喜不喜欢。”



    仿佛确实回到了景色都像油画般鲜亮溢彩的儿时,迟洮起了作弄她的心思,说完就装作沉思一直不回答。



    本来是佯作的生气,迟洮的故意使坏让游恋伊真有些急了,她想要说服迟洮去喜欢。



    虽然很荒谬,但她感觉自己的喜好应该与迟洮相当有默契,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如果出现不同,对她而言无疑天崩地裂。



    “一个圆滚滚的白头鹰造型的空气净化器啊,不是很有感觉吗?你和我说过的,‘厌胜之术’啊‘厌胜之术’!



    这是花旗国的象征,青丘和花旗是永恒的宿敌,将它做成圆滚滚的萌物,给我们净化空气,不是很有意思吗?



    你应该喜欢的,你怎么能不喜欢呢?”



    游恋伊在努力解释为什么她觉得很棒,她希望迟洮也能明白,如果迟洮不明白,肯定是迟洮变了,这会让她惶恐不安。



    见她急得都忘记了淑女形象,一直使劲拽着自己衣角摇来舞去,咬着桃色润泽的下唇,皓齿因此露出了丝线。



    迟洮知道再要逗她,真可能掉小珍珠,便笑着摸了摸她头,说:



    “我想了很久,觉得不止是喜欢而已,可以说是爱了。”



    “洮洮在捉弄我。”游恋伊不傻,她知道。



    “对不起,是我不好。”迟洮道歉。



    游恋伊不好意思起来:“我知道洮洮是不会变的,但是有万一的可能性我还是会很害怕。”



    “能一直不变就好了。”



    “是呀。”



    他们一同沉溺进了逝去时光。



    直到过了有三五分钟,意识到右手一直在捋着顺滑的发丝,迟洮才发现自己的失礼,有了动作。



    发小怎么能摸头,同龄人摸头是不尊重。



    迟洮只是基于男性的身高优势下意识这么做了,他立刻解释说:



    “恋恋,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想按你肩膀的,结果摸了头。”



    迟洮甚至鞠躬道歉:“没有尊重你,实在抱歉。”



    同时也奇怪,为什么摸了这么久,游恋伊也不吱声提醒?



    他以为应该是游恋伊也和他一样出神了。



    实际上,游恋伊早已注意到了,且心跳的飞快。



    被摸头了!



    居然被摸头了,才是新婚的第一天就被摸了头。



    关系进步是不是太快?



    她简直不敢想一个礼拜后、一个月后、甚至一年后?



    说不定那时的她,已经是妈妈了!



    或许现在给孩子取名也不算早。



    游恋伊胡思乱想时,也奇怪自己的微妙感受。



    按理来讲,她是极度厌恶有人摸头的,她甚至不喜欢父母这么做,会让要强的她觉得自己被小瞧或者被当成了小孩。



    如果是其他人,她一定会立刻甩开,并结起厚厚的心之壁,认为此类人不宜结交。



    但是迟洮这么做,她除了很羞耻心跳外,居然只剩下紧张慌乱了,完全没有一些恼怒的情绪。



    这是他们在儿时也从未做过的行为,迟洮相当知道尊重人,并不会做出不符身份的失礼行为。



    他不是故意的,游恋伊当然清楚,所以自然会原谅说:



    “没关系啦,我要是很讨厌会告诉你的。”



    言下之意则是她不讨厌。



    迟洮放宽了心,想着发丝柔顺的触感,比绸缎更滑软,他觉得也许下次还可以再试试。



    发小帮理顺头发应该不算太逾矩吧?



    迟洮与迟洮周旋久,自我辩经到了时间尽头,最终,两个迟洮一致认定:



    是守礼的。



    感觉自己又悟道了,心满意足的迟洮将净化器放入购物车推走,里面也有其他些临时起意买的物件,但都不重,并不费力气。



    游恋伊却说要帮他,迟洮会尽可能满足她的要求,两个人同推车,并排的更紧密。



    不止肩膀,手臂都贴在一起,迟洮能从右手感受到游恋伊温热左手的弹软触压,天气热,出了些细汗,两人的汗液也因此交换,带上了对方的味道。



    这时,他们听到了路人不一样的评论声:



    “感情真好啊,老夫老妻的,看这么年轻,不会是初中时已经在谈了吧?”



    “那个女孩子神态举止都很有大小姐的客套疏远感哦,又是这样的大美人,家教估计非常严,应该不至于。”



    “莫非是娃娃亲?从小培养的感情?”



    “不会吧,那个酷酷的晒肤帅哥虽然是我的菜,但是不适合大小姐,大反派应该配什么极道千金才对!”



    “你们是小说看多了,就不能是普通家庭的俊男靓女青梅竹马正常谈恋爱吗?”



    才出门时还会被路人断定为:“生疏羞涩青春的情侣。”



    但是现在两人一起推着购物车,贴靠而行,肌肤亲昵的样子——尽管两人依旧故意别开视线,不敢看对方,却只会被路人以为是正常的老夫老妻,不再那么热恋后的正常情况罢了。



    他们还是艳羡而非批判可能的早恋。



    因为英朝不存在早恋这个说法,或者早恋本身就是个特色的事物。



    所以别说初中,即便知道幼儿园谈恋爱了,他们也不会反感,只会好笑。



    只是勋贵教门严苛而已,守着礼法非要男二十,女二十才能婚娶。



    古代女十五及笄即成年,不过维新后,出于保护女性和平权思想,勋贵也将女性提到了二十才正式婚嫁,但是订婚依旧非常之早,同样也是十五开始物色佳婿。



    对于约束全民的律法,则是男女十八即可结婚,这个年纪的女孩生育风险已经大幅下降,不似十五六岁生育那般高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