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慕眠自己需要用的东西空间里都有,适合这个年代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原主也有。
原主的钱都花在衣服和玩乐上,什么东西都不缺的,而且东西的质量也是极好的。
但是沈遇安一个因为家庭变故匆匆下乡四年的男人估计什么都缺,看在任务完成奖励五百块钱的份上她打算给他置办点东西。
一点点钱换取人心和更多钱的买卖无疑是不会亏损的。
要做事就要做的漂亮些,多花一点钱把事情办好总比花了钱办不成的好。
余慕眠上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多到每天买奢侈品都用不完。
如果她是小说人物,那她肯定就是小说里的那个为了男主恶毒至极的富家女配,只喜欢用钱搞定一切,但是她当然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
余慕眠在友谊商店里头给沈遇安买了三套衣服,一件衬衫和两件日常穿的衣服,还有鞋子。
像麦乳精、大白兔奶糖、麦芽糖和糖水罐头余慕眠都买了,还有毛巾香皂之类的也买了两三套。
原本余慕眠还打算买几块手表,不过一块手表要一百块外加一张工业票,原主剩下的钱不是很够,她就只能买一块手表。
花这个钱她一点都不心疼,完成任务她就有五百块,一块手表才一百多。
沈遇安要是戴着她买的手表,那就算是不想记住也得牢牢记住。
日后她若是遇到事情,找沈遇安办事他还能不办?
不过其实手表她空间里也有,但是七十年代初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时期,能多花点钱避免怀疑的事情余慕眠宁愿多花点钱,也不希望因为用空间里的东西招来祸端。
一路上看到合适的东西余慕眠就大手一挥掏钱买,朱明阳跟在她身后专心拎着东西。
朱明阳在看到余慕眠买了那么多价格昂贵的东西后心里的喜欢瞬间就埋起来了。
他的家庭买条昂贵一些的丝巾都有些犹豫,更不要提手表这类东西了。
而余慕眠买这些东西眼睛都不眨,没有丝毫的犹豫。
像他这种家庭,女人再好看摆在家里也没用,还不如保姆来的实在,余小姐这种只适合配有钱有权的老板。
余慕眠并不知道跟在身后的朱明阳有这么多想法,就算知道了也不在意。
只会淡然的说一句有自知之明是好事,比很多现实中追她的男人强多了。
余慕眠逛一天还买了不少小玩意,像头花这种东西她虽然用不上,但是在这个年代头花这种小玩意贿赂别人是很管用的。
买的东西除了手表加起来零零碎碎花了九十多,都由朱明阳拎着东西回了酒店。
朱明阳全程不吭声,默默的提着东西,这一点余慕眠非常满意。
她花钱办事就喜欢埋头苦干,没有屁话的人。
“余小姐,这是你要的票,明天下午的,”朱红梅在门口等了老久,伸着脖子盼着两人回。
一看到余慕眠就连忙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车票,小心翼翼的交到她手里。
“好,谢谢”
余慕眠脸上挂着一抹浅笑,从买的的东西里头拿出一条丝巾给她。
“哟,余小姐你可太客气了。”
朱红梅看到那丝巾脸上笑的满是褶子,那丝巾她可去店里看过,要四五块呢。
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她帮忙办点小事就能拿到这么大的好处。
跟朱红梅寒暄几句套出更多这个年代的情况后余慕眠就上了楼收拾东西。
回到房间将新买的东西都整理一遍,把大部分东西都放到了空间里,手提箱里头就放了几件自己的衣服。
也不知道沈遇安下乡的地方离海市多远,她要是全提手上可不得累死。
逛了一天她感觉身子累得不行,这具身体比自己上辈子的身体还要娇弱些,洗完澡就倒头睡着了,睡到第二天中午起来吃点东西换身衣服就往火车站走。
这个年代坐火车都得早点,不然晚了挤死人。
朱红梅十分贴心仔细,早早让朱明阳在酒店门口等着,等余慕眠一下楼就提着她的箱子将她送到火车站。
余慕眠一到火车站就拿着提前准备好的布袋买些吃的后赶忙上了火车。
火车上熙熙攘攘的人无比嘈杂,人群中各种味都蹿在一起,余慕眠闻到那些味道忍不住想吐,从布袋里掏出几个橘子剥开吃那种感觉才好些。
“现在的小姑娘还真是有钱勒,”对面床铺的女人的语气酸不溜秋,眼神不善的盯着余慕眠,“长得倒是一副娇滴滴的小姐模样,一看就是不知道背地里干了些什么。”
余慕眠睡在卧铺上闭目养神,听到她这话淡淡的说道:“敢造谣的话我下一站就拉着你去公安局,关你个十天半个月。”
这个年代的人文化不算太多,最害怕的就是公安局,都感觉进局子的是犯了大事的,名声也不好听。
听到余慕眠这话那女人明显是怂了些,但是车厢里的人都盯着这边,她还是不服气的嚷道,“我哪句话说错了吗?这年头像我们这样清清白白的人哪来这么多闲钱买漂亮衣服又吃上好的水果?”
“花你家钱了?还是吃你家大米了?看到人打扮漂亮点就要造谣,见不得人民过好日子,你不会是敌特分子吧?”余慕眠睁开双眼,漂亮的水眸笑盈盈的看着那个女人。
女人脸色一白,支支吾吾,“我不说就是了,小姑娘家家嘴巴咋这么厉害……”
一个隔间里头的人都听到了余慕眠这话,都意识到了她不好惹,原本有想去找她要两个橘子的人也不敢要了。
原本以为小姑娘长得软软的好拿捏,没想到居然是个呛人的小辣椒。
到阳市的火车得坐一个晚上,火车上晚上扒手多,很多人晚上都会留个心眼以防有人偷东西。
余慕眠只有一个不大的布袋子,里面装的也只是些不值钱的吃的,但是她还是害怕火车上有拐子,一个晚上睡得不是很安稳。
不过好在无事发生。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亮,火车就抵达阳市的火车站。
余慕眠下火车后赶去汽车站买汽车票到阳石县,在阳石县买车票坐到石岩镇。
到石岩镇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余慕眠一路上只提了个布袋子都累得不行,想到是因为沈遇安那个男人才来到这么偏远的乡下就忍不住想骂人。
在末世都没吃过苦的她居然在这本小说里累到双腿快失去知觉,到了镇上还要到村里头她都快对那五百块都失去欲望了。
到了镇上后余慕眠找了一个不起眼的破旧巷子把自己的手提箱拿出来。
石岩镇说是镇子,在余慕眠的眼里跟乡村没什么区别,只不过镇上有供销合作社和饭店。
余慕眠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去石田村需要走两个小时的路,石田村并没有通车,运气好点可能碰到有自行车的能带个人,一般来往的人都是靠走路或者是村里的牛车。
余慕眠本来想在镇上住一晚,一问才发现镇上居然没有旅馆!!
沈遇安!!余慕眠对三个字咬牙切齿。
要不是他,她也不用受这份罪。
早知道就不贪这五百块钱来遭罪了。
“小姑娘,你是要去石田村吗?”供销合作社的大姨凑到余慕眠身边,溜光的眼神止不住打量她。
这小姑娘可真俊,长得跟个仙女似的,穿的衣服也是这镇上没太见到过的。
“嗯。”余慕眠淡淡点头,冷淡的模样活像一只高傲的波斯猫。
“我家儿媳妇正好要回村里头,你要是乐意的话我让我家儿媳妇捎你一程,”大姨乐呵呵的说道,小姑娘家看着就不缺钱,指不定后面还有关系,要是攀上了那就是老张家的福气了。
“好,谢谢姨。”余慕眠也不是傻子,人家自然是看到自己这身穿着就知道她不差钱,指不定自己还能帮这个大姨冲冲业绩。
跟大姨唠一会嗑她的儿媳妇就来了,骑着一辆擦得崭新的自行车十分神气,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神态都格外傲气。
大姨跟自家儿媳妇耳语了一番,她儿媳妇的笑容满面,拿出包里平时带孩子才用的软垫子垫在后座上热情的招呼余慕眠坐。
大姨的儿媳妇叫张喜凤,是石田村里的人,初中辍学后嫁到镇上,一路上热情的跟余慕眠搭着话。
“慕眠啊,你家未婚夫叫啥啊”
“沈遇安”
“哟,那可是村里的出名人啊”
“喜凤姐,他怎么出名了?”
“长得俊啊,那村里头不少姑娘家惦记他呢,就算沈知青冷冰冰的,那知青点的门槛都要被踏烂了,不过啊你这一来,那就没她们什么事了。”
“你可长得太俊了,村里的姑娘压根比不了,这村里头的年轻小伙子看到你估计都走不动道了哈哈哈哈”
余慕眠有一搭没一搭跟张喜凤聊着,知道了沈遇安不少情况,他这四年在乡下成长很多。
刚开始上工每天都只能勉强弄到五六点公分,不到半年就是每天雷打不动的满工分十个公分,在村里头也不爱和人搭话,看上他的姑娘他也是避之不及,跟个闷葫芦似的只干活,那些姑娘就更喜欢了。
这个年代的女性被名声拘束着,即便是喜欢也不能太明目张胆,只能央求着家里去找人问问沈遇安有没有这个意向。
农村里头看女婿都喜欢能干活的,刚开始对只能干五六个工分的沈遇安都不是很喜欢,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白脸在农村就只能吸引一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后来沈遇安每天都能干到十个工分,从不请假,不少人就又起了心思,但是沈遇安拒绝的态度十分明确,他们也只能作罢。
不过总有大胆的会去招惹他,但是都灰溜溜的跑回家了。
此后村里的人都在看热闹,看看下一个又会是谁家的姑娘因为知青沈遇安闹出笑话。
天开始暗的时候两人才到村子里,乡下的路坑坑洼洼,颠簸得余慕眠整个人都快灵魂出窍了,身子都麻了。
村长家。
“村长,俺给你带来个人,是找村里头沈遇安沈知青的,”张喜凤骑着自行车带着余慕眠直接去了村长家,说送完她再回家。
张贵文坐在院子里头乘凉听到张喜凤的话连忙起身,瞧见余慕眠脑子愣了神。
我滴个乖乖!
这姑娘是咋养的,跟个画报上的女明星似的,漂亮的不像话。
十里八村的姑娘都没得比。
他见过这么多女知青,漂亮的也有,这么出挑的倒是头一个。
不过跟沈遇安沈知青的相貌比起来倒是格外相配。
“你好,村长。”
余慕眠脸上又挂起了那抹温柔的浅笑,温婉的模样十分乖巧可人。
“你、你好。”
村长连忙回过神来。
逗得张喜凤一乐,“成,叔,人带到了我就先回去了。”
“喜凤姐你等一下,”余慕眠从布袋里拿出一个头花和几粒糖塞到了她手里,“就当是谢谢姐带我过来。”
张喜凤看清楚手里的头花和糖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这姑娘可真是大方,沈知青算是有福里。
“那我也不客气了,有啥事就来找姐。”张喜凤连忙将东西揣进兜里生怕旁人瞧见,乐呵呵的离开了。
张贵文在边上看着余慕眠的举动不禁咂舌,这小姑娘可真是金娃娃,出手太阔绰了。
“村长好,我是来找你们村里的沈遇安沈知青的”余慕眠又从布袋子里拿出一包烟递过去,是特意买的大前门,眼睛笑得弯弯的,“我是沈遇安的未婚妻,他在村里这几年麻烦村长照顾了,这是一点心意,还希望村长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