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交织的世界。
城墙肃杀,城下寂寥。
残阳更盛赤焰,天地只余二色。
没有人能忘掉这一幕,这悲凉的战场,这残破的天地。
士兵的刀砍出了豁口,将军的剑崩掉了利刃。
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将也,败,万骨枯也。
万千将士的性命丢在了乌托,独留那一抹红衣踏过尸山血海,封王拜将。
赢了,赢得惨烈,赢得不光彩,那又如何?
数百年后,史学家还在批判着她的暴行,骂她草菅人命,批她自私自利。
她斩了十万北羌异族,从此天下人称她杀神。
世人双目浑浊,模模糊糊只能看见她身上挂满十万人头,却忽视了她守住的一万万大晋苍生。
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
世间少了京城第一美人,留下了塞外十万无字碑。
……
合上史书,那一抹鲜红的身影仿佛还停留在他的眼前。
江寻卿读了二十年晋史,自认对三百年大晋绝大部分历史人物了如指掌。
只有一人他看不透。
她可以是一袭红衣,名动京华的京城第一美人;也可以是一身红袍,名震天下的大晋第一名将。
少时世人唤她卿绣,要她学三从四德,夫唱妇随,要她读《女诫》,认命尊卑,规矩守礼。
后来她自名“妄”。
她舍去本来享有的安稳富贵,孤身奔赴塞北。
一人,十人,百人,千人,她从孤身迎敌,到步众万人,成为名镇一方的大将。
姜妄,属于三百年大晋的传奇。
江寻卿翻遍了图书馆的史书,问遍了学校里的教授,查遍了网络上的资料,也拼凑不出一个真实的,鲜活的姜妄。
他跟这个七百年前的名将杠上了。
舍友笑他大学四年没谈过恋爱,如今考了研还整天对着画像中的那抹红衣,莫不是爱上了已经作古数百年的姜妄?
他不知道。
从前他的人生就像汪洋上的竹筏,四处漂泊,他只想着醉生梦死般过完残破的一生。
后来一个叫姜妄的将军闯入了他的世界,就像是一抹光亮。
窗前雷声大作,江寻卿面前的笔记本电脑上,一抹红衣仿佛快要跃出屏幕。
姜妄啊姜妄,误了他的一生啊。
……
甲辰年三月,江寻卿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座博物馆。
他就读于国内历史系顶尖的大学,出门不到半小时就到了博物馆。
这座博物馆做了一次晋朝专题展览,他匆匆掠过前面的一百二十年,上了二楼,终于看见了“会和”年号。
晋朝于甲辰年开国。
会和七年,甲辰年,安阳郡王有了第一个孩子,取名姜卿绣。
江寻卿看着墙上一行行的记载,纵使他已经对此铭记于心,却还是忍不住驻足观看。
展台上,放了一只传言姜卿绣幼时穿过的鞋子。
会和十三年,姜卿绣六岁,启蒙读书。
博物馆专门制作了一部动画,屏幕上,姜卿绣的身影栩栩如生。
“卿绣,先生教的你都要记在心中,懂了吗?”安阳郡王道。
“嗯。”
郡王妃,也就是姜卿绣的母亲,抓着姜卿绣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写下她的名字。
姜卿绣,姜卿绣,她听着总归是柔弱了些许。
先生教的第一堂课便是《女诫》。
“鄙人愚暗……卑弱第一……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叔妹……”老学究的声音死板,没有感情。
“先生,”姜卿绣道,“为何女子就要卑弱,要委曲求全?”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这就是女子的本分。”
“先生,我不服!”
江寻卿花了一个小时,看完了少时的姜妄。
她喜欢艳丽的颜色,她明媚,不受压迫,不服命运,不信人言。
眼前的玻璃展台上放了一卷手记,乃是童年姜妄亲笔所写,字迹端庄娟秀,用的是标准的簪花小楷。
少年时,姜卿绣跟着母亲出席各种宴席。她被封为县主,身份尊贵,能接触到许多别的女子接触不到的东西。
旧时男女七岁不同席,但她借着县主的名头见过各式各样的男子。有意气风发的朝中重臣,有英武俊朗的戍边大将,有饱读诗书的名家公子,有率性洒脱的文人墨客。
她问郡王妃:“母亲,为什么我们不能像那些大人一样,镇守边关守护百姓,或是奉身社稷利国利民?”
“卿绣,你能嫁一门好的亲事,母亲就满足了。”
“为何?母亲,我也会舞剑,我也会作诗,我做的比他们还好!”
展台上,姜卿绣用过的簪子依旧保存完好,还有各种首饰,荣华富贵,羡煞旁人。
一旁还有一卷手记,她舍了从前的簪花小楷,笔下端正,偶尔能看出一点潇洒不羁。
想来这小姑娘为了这字体,应该没少受老学究的骂吧。
作为县主,安阳郡王的嫡长女,她的及笄礼是盛大的。她十五岁生辰那天,半个京城的名流都到了。她穿着一身红衣,艳丽,娇媚,一颦一笑勾人心魄。从此,京城第一美人的名头不胫而走。
那天晚上,安阳郡王同王妃叫了她过去。
“卿绣,方才宴席上,可有你看对眼的青年才俊?”
“父亲,女儿还不想嫁人。”她道。
未等安阳郡王发话,郡王妃便开口了:“卿绣,我在你这个年纪已经同王爷订婚了。本朝律令,女子十七岁必须成婚,这事情我们也帮不得你。”
一年后,她和兵部尚书的嫡长子订婚。
江寻卿见到了一袭红衣,是博物馆复原了姜卿绣及笄礼时穿的衣服。
一旁的手记上,她的字已经不拘泥于正楷,一手行书行云流水,洒脱,不屈,有风骨。
十七岁,她将要与兵部尚书之子完婚。
华丽的婚服衬得镜中的碧人眉目更加妩媚,嫁衣外袍碧绿,花纹精致。
旁人说,这是大喜的日子,县主应该开心才对呀。
不过是从一个囚笼,换到另一个囚笼罢了。
她不想做一只华丽而无用的金丝雀。
郡王府的仪仗十分盛大。上花轿前,她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夫君。新郎模样还算周正,只是看着有些浪荡,像纨绔子弟。
迎亲队伍穿街走巷,路边苍生百态。
喜钱白给似的发着,她看到孩子抢着地上的铜板,看到憔悴的母亲无能为力地拉着自己的孩子……
脚尖一点,艳丽的身影飞出喜轿。
裙摆很长,此时在空中迎风招展,看呆了众人。
她那时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她本能似的,逃了,做了一回自己。
她夺了一匹马,一夹马腹,一人一骑朝着迎亲队伍相反的方向冲去。
鲜红的裙摆在她身后扬起,她像是明媚的骄阳,像是自由翱翔的鹰。
尽管安阳郡王夫妇要给她收拾烂摊子,但是,他们也不曾重视这个女儿,只看重儿子啊。
走到这里,手记也没有了,江寻卿的面前只剩一幅画像。
火红的裙摆成了暗沉沉的大街上唯一的颜色,她穿着这世上最沉重的枷锁,奔向了自己向往的自由。
江寻卿看到这里,忍不住伸出手。尽管他知道隔了一层玻璃,但他还是想碰一碰她。
漫天黄沙下,他终于见到了那个他最熟悉的陌生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