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福开店十几年,待人接物无数,一直秉持着一个原则。
那就是做好自己的事,赚自己应得的钱,其余的一概不管不问。
他接待过的客人里面,有杀人犯,强奸犯,小偷,瘾君子,同性恋,与妇偷情的,背夫偷情的,相约烧炭自杀的,割腕自杀的,服药自杀的……
可以说他这个小小接待所送走过的人堪比一个小镇的殡仪馆。
不知多少人的坟头草长势一个比一个旺盛,他这个破落的小招待所依旧屹立不倒。
刘春福对此颇为自豪,认为正是因为自己强大的内心和堪比世界首富的经营之道:
顾客是个屁的上帝,钱才是。
只要死前钱到位,丧葬殡仪一条龙服务拉满!
什么?
家里没人?
我来抬!
完了他还能在刚送走一位死相凄惨客人的房间里,若无其事地对着下一位住店的旅客说,我这房子,干净整洁,四面通风,热水全天供应。
喏,看吧,我这被子刚换过,白花花的很!
保你住的舒服,走的满意。
胖老板轻轻摇晃着躺椅,大拇指沾一点口水数一遍钱,堆在肉缝里的小眼睛里满是贪婪。
“一张是我爹!”
“两张是我娘!”
“三张管你叫爷......爷爷,哦不两位住店?”
刘春福的小眼睛愣住了,一对年轻情侣站在接待台前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就那么几秒钟的时间内,刘春福哐当将钱塞进抽屉,一手摸了摸油腻稀疏的头发,两百多斤的肥胖身躯,从起身到弯腰拱手,迅捷如风,一气呵成。
他脸上的表情很正经,带着那么一丝和善:
“请问,两位是要单间还是双间,要普通套房还是豪华套房,要带窗户的还是不带窗户的,要隔音好的还是隔音差的,要带早餐的还是......的房间?”
刘春福这一番话,在十几秒内就从他如腊肠般肥厚的嘴唇里如连环炮一般打完。
穿着淡绿色长裙的瓜子脸女孩,用力咽了咽口水,扯了扯着自己男友的衣服,眼神朝门口示意了下。
还是换一家算了。
蓝白格子衬衫青年轻拍她的手,低声对女孩说,“这大晚上还能去哪?”
他抬起头,“老板,我们要住三晚,要求不高,单间带窗户就行……呃,最好隔音要好点。”
“没问题,九十一晚,住三天,免费送早餐。”
刘春福说完,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正要拿出登记本,突然,小眼睛在这对情侣身上溜了一圈。
“咝......你们不会也没带身份证吧?”
格子衬衫青年赶紧从兜里掏出身份证递给他。
“带了带了,出门打……住……住宾馆哪……能……能不带身份证啊。”
小年轻口不择言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刘春福这才放心的登记起来,他丢给青年一个小眼神,男人嘛,遇事要冷静,别那么着急忙慌的。
他转身去拿钥匙的时候,手突然僵住了。
“草了!好像......没有隔音好的单间了。”
......
“咚咚。”
“咚咚。”
503门外响起极富规律的敲门声。
“谁?”
林潇刚洗了一个澡,背包里的东西散落在床上,他双手拿起两件衣服,视线来回转动,表情很困惑。
听到敲门声,他警惕起来,悄悄走到门前,向猫眼凑过去。
刘春福在门外用力搓着双手,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想了一会,他一跺脚。
“林先生,是我,招待所老板刘春福。”
门后传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有什么事?”
刘春福努力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是这样,有一对夫妻身体不太好,嫌住的房间太吵,我想跟你商量着能不能跟他们换一个房间。”
话语末尾胖老板赶紧补了一句,“他们愿意加钱!”
隔了好一会,刘春福凑近房门仔细听着,屋内没有丝毫动静。
刘春福单手捋了捋油腻的头发,叹息一声,失望的走开了。
胖老板吃力地扶着栏杆,一脚踏在木质阶梯上,压的木板直接凹陷进去。
到了一楼,又响起刘春福笑呵呵的声音。
“哎呀,这么晚了,客人都睡着了,要不你们先住着,明天就会有空房了。”
听着远去的脚步声,林潇皱了皱眉,继续坐到床上,在两件衣服上努力看着。
没过多久,走廊外又响起脚步声,那脚步声很轻,朝他所在的503房间走来。
屋外,淡绿色长裙女孩挽着格子衬衫青年的手,两人目光注视着503房间的门。
稍作停顿,男人和女人嘴角都扯出一个笑容,抬步走开了。
“嘻嘻,好重的霉味呀。”
女孩银铃般的声音在走廊外响起。
屋内,林潇双手抱胸,靠在墙上,目光冷然。
未干的乌黑发梢凝结着水珠,悄然滑落,掉落在他瘦削的脸颊上,一滴两滴,汇聚到一起向下滑落。
从脖颈到锁骨顺流而下停在了胸膛的
——龙角上!
林潇赤裸的上身遍布若隐若现的金色纹身。
龙躯环其身。
龙尾衔其背。
四爪隐没,龙头自胸侧闭目回首!
林潇将灯关上,躺回床上,黑暗中他的眸子很亮,打从那个没有缘由的梦中醒来,他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身体里多出了一股神秘的力量。
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白色,如同梦中的深渊世界一样。
脑海中某些声音和画面不停地重复回传。
那些悲伤哭泣的人。
漆黑看不见底的深渊。
巨大的黑色爪子。
还有那些......游魂!
游魂是林潇对那些灰雾的称呼。
它们能够占据活人的躯体,控制着他们思维和行动,林潇就一直被这些东西追杀着。
发生这一切异变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
林潇喃喃着,恍若隔世。
那时候27岁的林潇事业有成,是一家中型企业的部门经理。
林潇的母亲在二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自打记事起,他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所有的记忆都是围绕着母亲展开。
从小他受尽冷眼和旁人的欺辱,路过人家门前狗都要嫌弃的吠几声,母亲独自打工靠着微薄的收入将他养大。
所以他一直心无旁骛,刻苦读书,凭借自己的能力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流大学,毕业后再进入现在的公司,短短几年时间做到管理层。
他终于有了优渥的收入,能够让自己和母亲都过上好日子,母亲也在自己的劝说下再婚,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一切事情都在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直到那一天
他忘了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记得自己在午夜赤裸着双脚恐惧的跑出家门,左手被割开了两道口子,血流了一地。
从那时候起,他发现身边到处都是被游魂占据了身体的人,它们躲在阴暗的角落窥视着,伺机杀死他。
林潇不敢回家,不敢联系任何人,一直东躲西藏,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着野人般的流浪生活。
一切都被这些怪物毁了。
……
刘春福重新躺回椅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帕子,擦着脸上细密的汗水,胖老板脸上洋溢着喜悦地笑容,嘴里轻哼着歌:
“世人都说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
没等他屁股坐热,一对中年夫妻牵着五六岁的小女孩,背后跟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进了招待所。
胖老板顾得不擦汗了,看了眼时间,刚过午夜十二点。
“今天这是咋啦。”
招待所外,喧嚣的城市已然寂寥,湿冷的风席卷着街边的树叶哗哗作响。
深沉的夜一眼望不到尽头,黑暗将门口斜挂的破烂招牌笼罩。
霓虹灯滋滋作响,半闪半亮的灯光下,映着的是,
——幸福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