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个词,王风启就想到了《无常簿》能斩神魔夺寿元。
“不行!我这就得赶紧回临黄城!把这事汇报给城隍司!”
胖道士神情一肃,脚下加快了脚步。
胖道士步法似乎极为玄妙,每一步不见长却速度很快,后面众人跟着跑了起来。
“道长,请留步!”
跟在最后村长小跑了几步,脸色一变急急开口:
“你不能走!”
“啊?咋啦?”胖道士闻言猛地止步,想要转身询问。
哪知一个没站稳,差点一屁股就要坐到地上。
后面追着的王风启下意识去架住他,没想到也差点被带着压倒在地上。
王风启一个踉跄,下意识问道:“道长,你多少斤?”
胖道士头上冒着汗:“一直二百四十斤”。
后来王风启才知道,在这个世界,秤最高二百四十斤。
“我没事,我就是这几天都四处巡视累坏了!”胖道士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继续开口:
“叶村长,你有何事?”
“我...我就是觉得...”叶村长脸色难看:
“您一走,要是这玄平教今晚找来怎么办?”
胖道士一愣:“这....可这长生符之事,务必要要尽早汇报给司里,早做打算....”
“道长!要不我们汾轲村派个人去村里汇报。”王风启念头一转,开口:
“您这几日舟车劳顿,天色也不晚了,不如就在我家先住一晚。”
胖道士思忖了一阵,点点头:
“也好!那就叨扰了!”
...
...
戌时。王风启宅院。
僵硬的身体靠沐浴的木桶桶壁,王风启浑身暖洋洋的,感觉舒服得骨头都彷佛酥了。
把湿漉漉的毛巾盖在脸上,瘫成一团不愿起身。
思绪如潮水般汹涌。
眼前是一条通往未知的道路,既如履薄冰,又心怀憧憬。
前世也曾梦想仗剑倚马走天涯,最终却过上了一眼就望到头的枯燥生活。
是自己不够努力吗?
二十来岁步入社会,尝遍世界冷暖。当过写字楼小文员、合作开过饭馆、做过销售、干过中介、开过滴滴、送过快递外卖...
本以为努力就会有收获,没想到一番摸爬滚打,年纪轻轻就过上了退休生活——当保安。
就算自己当了保安,那也是最卷的保安。靠着年轻和锻炼,从一个老破小的小区保安干到了高档写字楼的保安大队队长,工资从3000涨到了6500。然后职业生涯就到头了。
本一辈子就这样蹉跎下去,没想到熬夜巡岗猝死,来到了这世,莫名得了《无常簿》,诛妖邪,得功德,兑法物。
前世没有完成的梦想,这一世都有机会实现!
再靠着自己九年义务教育打下的坚实知识基础,自己遇到敌人随手一个...哎化学老师怎么没教硝酸甘油怎么做...
可这个世界,烽火连年,兵拏祸结。靠近临黄城的中原腹地还好,北境已经遍地狼烟。常年都有灾民逃荒至此。
乱世出妖孽,生魂之性化为鬼,兽植之精化为妖,魔邪皮囊化为邪祟。
这个世道,强者为尊,弱者只能任人宰割。今天你会所嫩模,可能明天你就是嫩模。
自己才来到这个世界,就碰到了赵平安所化的尸傀。
好像还有什么脏东西曾想钻入自己百会穴“夺舍”。
妖倒是还没遇到过...也不知道有没有猫娘,开个猫娘咖啡馆...
“啪——”王风启扇了自己一巴掌,收回了思绪。
低下头,看了看水中的倒影,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青年的脸。
眼睛明亮有神,鼻梁硬挺,皮肤因常年练武略显黝黑,头发用发髻简单了束了起来。
“不错,还是那张平平无奇赛古天乐的帅气脸庞啊!”
王庆平喟然,满意的点点头。
忽然内心一动:
“我要是用《无常簿》,看看自己会怎么样?能不能知道这《无常簿》从何而来?”
刚有这个想法,王风启脑海中一阵幽渺,《无常簿》金光大盛。
浮光掠影,王风启似乎在无常簿上看到了“王风启”的一生。
...
相传汾轲村是为守墓专门搬迁于此,村中口耳相传一句“死生以陵社稷为归宿”。
不过时过境迁,都已经不可考。
而王启风家族,世代都是汾轲村的保长。
保长由县衙任命,主管村中的防卫、抽调村民去边境服兵役徭役,是村中的实权派,一直让村里其他人眼红的很。
王家一直人丁不旺,王启风更是这一代独子。
本来不出意外的话,王启风也会继承这保长职务。
是的,在这个世界,“编制”工作也像那花柳病传承方式一样。
但是十五岁那年,王启风不甘村中无聊寂寞,偷偷提了家里祖传的雁翎刀,跑去北境参军。
两年未归,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遇害。
保长职务、家里十几亩田地,都被村里另一家有五个儿子的家户给占了...
那晚,离家出走的王启风提着刀回来了。
一刀就砍死了吃里爬外的管家,然后趁着月色将那家杀了个干干净净,连条狗都没放过。
然后一人一刀,翻进了王家的世交——叶村长家。
外人谁也不知道两人谈了什么。
过了三日,临黄城的判决下来了。
判决是那户人家勾结玄平教,王风启锄奸除恶有功,任职为汾轲村新一任保长。
后来王启风老宅返修,从石头夹缝中发现了父亲藏起的这本《无常簿》。
这《无常簿》也和雁翎刀一样是王家世代传承之物,是用来记录村里治安情况、犯事之人口供的。
里面的书页已经换过很多次了,书皮不知道什么材料做,家里世代用了下来。
...
...守陵?雁翎刀和《无常簿》都是世代相传?...王风启看到这里还是有些摸不到头脑,继续看了下去...
...
几年过去了,王保长的工作干得顺风顺水。
或许是因为家门不幸,性格变得越发乖戾起来,得了个“老疯子”的绰号。
直到前几日,赵平安弑母,王风启前去吃绝户。
得了地契十分高兴,和手底下哥几个多喝了几杯,酩酊大醉。
当晚,王风启突然感觉头上剧痛,睁开眼朦朦胧胧中....
似乎看到有人在往自己头上,砸什么东西!
...
...
水桶中的王风启猛地睁开眼,一把揪下头上的发簪,用手一摸头顶百会穴!
那是一颗钉子,钉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