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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槐破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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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吃人
    黄家不愧是当地最阔的家族,院落七进,芳草如积,珍木连阴,沿路的户牖雕梁,都甚是精美,屋椽上画着各色仙人,余准一路目不暇接。



    余准和夏宜雪郎才女貌,珠玉相衬,看起来是天作之合,引得那些沿路排成长龙黄家仆人不住地夸赞。



    黄老爷拱手作揖,满脸带笑:“见过太爷,太爷万福金安。”身旁的黄公子勉强站立,腿上绑着绷带,对黄公子行礼。



    “都是犬子不懂事,前些日子冲撞了太爷。”黄太急被复休真人杀死了,这让黄老爷如何不诚惶诚恐呢,昨天,余准不来,他吓得惶惶不可终日。



    黄公子跪下,两条腿像是筷子一样,断了,站不起来。



    看着儿子痛苦的表情,黄老爷看向余准:“不知太爷这心里可痛快了些。”



    黄公子的痛苦,当然值得余准快意一番,只是黄老爷这平静的面色,让他着实高兴不起来。



    有句话说得好,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给余准捧酒的是此前阳台县最漂亮的女人,是黄老爷的第十三房姨太太,她的两只手捧着血红的酒,雪白的手臂微微颤动,这酒里混着童子血,发着诡异的芳香。



    余准瞟了夏宜雪一眼,只见她蹙起眉毛:“这宴上有人肉?”



    黄老爷笑道:“自然有。”



    余准把脸一拉,黄老爷忙道:“不过我是不这么喜欢的,只是为着常理,预备了一道。”



    “我不喜欢这样的常理,我不吃人,一道也不行。”余准扔下这一句,转身,带着夏宜雪一同离去。



    黄老爷的笑容持续到余准的背影完全消失,他握了握拳头,问起了黄公子的情况,说是腿断了,阳台县的郎中没办法。



    黄老爷愁得抓起头发,那十三姨太太的双手还沾着酒的芬芳,让他品尝了一番。



    ······



    黄鹤郡



    聚烟楼内的一个雅间内,一人说起了不好。



    “步鹰让人给杀了。”



    一人冷笑道:“谁让自个儿贪功。”



    “我看了尸体,是魔教圣女的手笔。”



    方才冷笑那人听了大惊:“什么?竟然是她!”



    ‘哎,她的这一手醉火离魂掌独步江湖,不是她又是谁?’



    另外一人道:“复休真人现身,这买卖怕是做不得了。”



    “可咱们已经花了不少银子了。”



    “再赚就是了,奇怪,那日我分明亲眼看那小子死去,怎么现在又获得好好的呢?”



    三人弄不明白,结账离开。



    不聊刚下楼的时候,酒杯人找上了,带他们到一个锦衣公子面前。



    “不想大名鼎鼎的燃烛阁三位高手,出现在我黄鹤郡。”



    为首的人道:“你想怎么样?”



    “替我找个人。”那锦衣公子把一副画卷拿出来,却没有展开。



    “我们很贵的。”



    那锦衣公子道:“无所谓,我有的是钱。”



    “不愧是羊家公子。”



    羊不疑听了一笑,把画卷展开,上面画着余准,对面的三人看了都暗自吃惊。



    “他叫余准,是我家的仆人,把她活着带来。”羊不疑排开九张银票,都是一千两的大票:“这就算是定金。”



    三人接过,却又疑心,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羊公子,这时只怕我们做不得,阳台县的县令,和这位余准长得简直一模一样,我可以把这消息告诉你,你自个儿去看罢。”



    羊不疑看那人递出的银票,笑道:“这银子你们先拿着,如果真是,这银票就归你们了。”



    到底缺钱,三人不言。



    ······



    驿站忽然来了消息,让余准去省城一趟。



    余准与花怜卿鏖战一夜,动静之大,以至于夏宜雪满面绯红。



    她不知道夫君是练什么功呢。



    莫非....



    可夫君说自个儿是童子功....



    夏宜雪浮想联翩,春夜难眠。



    今夜的窗户有多大,月光就有多大,入窗的枝叶窥视到,余准和花怜卿被洁白柔和的光包裹着。



    寂静的夜,喧闹的海,风车不停转动。



    她的理想在那儿。



    春风桃李,小床如舟,灵魂轻轻飞起。



    她的身体在这儿。



    海水打开蚌壳,寻找珍珠.....



    翌日,花怜卿睁开眼,余准已经走了,她怅然若失,只有这床榻上的湿漉漉,让她脸红。



    余准昨儿的劲头,仿佛要送她一百个孩子。



    武依枝问:“我也会这样吗?”眼神单纯,双颊微红。



    花怜卿点头:“会,会的。”不免想到,这丫头是余准的丫鬟,要是和她同心,不愁余准跳出她的手掌。



    花怜卿笑着对武依枝说了一句,说得她连耳根都是红的。



    有时,言语比影像更有魅力。



    余准骑着驴子,慢慢出了县城,其实,衙门里也有马车,但他不需要,拿剑骑驴,可说侠士。



    手中剑是从衙门里随手拿出来的一把,一般般,不长,不短,也不锋利,也不残缺,就是一把剑而已;余准叫它“风车剑”,时不时从剑鞘拔出把玩。



    小雅在一旁跟着,走路看着款款亭亭的,可总是这驴有多快,她步子有多快。



    中午,余准找了路上的店,休息了一会儿,资始境之后,其实就可以不吃饭了,但是,修行者往往还是会吃,而且吃得很多,因为追求的不是果腹,而是各种血气,每种生物,都有独特的元气。



    两盏茶的功夫,余准起身,只觉外面尘土飞扬,一匹红马停下,一个锦衣公子翻身下马,和余准打了个照面,正是羊不疑。



    她失声道:“准哥儿。”



    “这位公子,有何事情要和本县说的么?”



    羊不疑皱起眉头:“你真的是阳台县的县令?”



    “你认识我?”



    羊不疑似乎有些不甘心,但余准确实和以前大不相同了,他忽然朝余准打了一圈,余准用手抓住。



    他吃痛,喊道:“认错人了,不好意思。”



    余准把手松开,出门,骑驴远去。



    羊不疑眉头紧锁,难道世上真有这么相似的两个人?



    他不信。



    “老爷,那红马跟来了。”



    余准看了小雅一眼:“随他去吧。”



    小雅看着余准这云淡风轻的样,她敢打赌,他觉不知道这附近还有三个高手在盯着他。



    好像是跟着这红马一起来的。